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《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》,是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,由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主编,已于
11
月
1
日正式施行。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对每一个人来说,都不再是遥远的口号,而是近在眼前的行动。

浙江特色“四分法”
简单易懂操作方便,具有便民性
以国家标准为基底,结合浙江省实际,打造出了具有浙江特色的“四分法”,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,要求确保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单独投放。并对每类垃圾的种类作了详细的归类划分,简单易懂,方便操作,让老百姓一眼就能从分类名字上将垃圾区分开来。

总之,相较于上海的“湿垃圾”,“易腐垃圾”是不是更容易理解呢?比如干果,我们可以判断为易腐垃圾,不用再纠结它是“干”还是“湿”。
分类垃圾投放、收集,运输、处置等都有细化要求
除“四分法”外
,
《标准》还针对大件垃圾、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作出了分类投放、分类处置的具体规范。例如
,
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、处理
,
应单独存放
,
处理时优先考虑再利用;装修垃圾则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投放等。
根据国家相关标准,标准统一各类垃圾投放容器的标志标识、颜色和容量,其中可回收物为蓝色,有害垃圾为红色,易腐垃圾为绿色,其他垃圾为灰色。标志标识图、颜色在设计时更注重倾向于贴近生活常识,方便识别和投放。标准规定,居民区、农贸食品市场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公共场所、医院、学校等不同场所的垃圾投放点应按照不同区域设置、摆放收集容器。

完成分类的垃圾都去哪儿了?
根据标准,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。从源头到终端,每一个垃圾都会有去处,甚至资源再生利用,实现变废为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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